全国新茶楼信息网论坛_一品楼ypllt_一品楼ypllt

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公示公告 >>正文

市农科院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咸宁市农业科学院 时间:2025-07-0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3日至7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农科院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9月12日向市农科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的通知》(咸纪发〔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巡察反馈意见下达后,院党委迅速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剖析原因,主动认领问题,第一时间组建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和“四个清单”,按照“纠、清、问、建”的整改要求,把反馈的42个具体问题逐一分解细化,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保了整改工作有的放矢、有序推进。


2.

聚焦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推进整改。针对每个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扎实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了每个问题都严格按要求整改到位。建立完善了整改台账,对每个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进度进行密切跟踪。针对反馈的4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并申请销号问题39个,视同完成持续整改问题3个,追责问责27人,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20项。

3.

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进一步强化了制度建设,不断加强了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严明了纪律作风。将巡察整改与干部职工教育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题培训、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 (一)在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问题1.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意见反馈之后,每次党委会会议方案中都列入了“第一议题”,由院党委书记审核把关,确保每次党委会都能落实“第一议题”。二是每次制定党委会方案时,重点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列入“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并组织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研讨交流,做到理论运用于实践。三是2024年9月26日,院党委理论中心组组织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四是院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审核2024年第10次、11次、12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并在院党委会上认真研究审议《市农科院2024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确保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要求落实到位。

    问题2.学习内容不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20日,院党委在第十次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时,组织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看望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届委员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上发表的重要文章《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等学习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讨发言。二是院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审核2024年第十次党委会会议方案,特别是“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确保未学习的习近平相关重要讲话精神都能列入“第一议题”。三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2024年11月15日,院党委研究制定《市农科院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管理办法》,并修订了《市农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问题3.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有差距。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18日,茶叶所召开青砖茶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会,对做好市茶产业链项目等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积极开展青砖茶、桂花青砖茶关键加工技术研究和桂花青砖茶新产品开发相关工作,制得有机青砖茶、桂花青砖茶茶样,初步形成青砖茶快速渥堆技术参数一套。三是2024年8月已在农高区建立清洁化渥堆室示范点,2024年11月联合华中农业大学黄友谊教授团队指导赤壁市赵李桥塔峰茶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清洁化渥堆室的建设,同时已开展清洁化渥堆参数优化相关工作。四是开展青砖茶加工技术培训。2024年12月4日,邀请省农科院果茶所专家在2024“科创中国”院士专家咸宁行暨咸宁市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训会上向全市茶叶主管部门和茶企代表进行《青砖茶加工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专题授课。五是对“ 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问题4.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方面有所欠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市农科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具体工作内容。二是2024年11月14日开展网络安全培训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网络安全法》及微信办公泄密典型案例,对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三是对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问题5.机要保密工作方面,坚持党管保密原则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保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秘密载体、失泄密报告、涉密计算机、文件保密等方面要求,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原则,制度经领导审批后下发各单位学习。二是2024年12月6日召开保密和密码工作委员会会议,总结了2024年度保密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2025年保密工作计划。三是重新调整市农科院保密和密码工作委员会,将全体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纳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保密责任落实。四是加大保密宣传教育,通过党委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五是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问题6.独立科研成果较少,转化率较低。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院科研技术人员外出参加高端学术交流、考察观摩、研讨会共计16次37人次。二是组织科研人员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以咸宁市农业科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独立完成了2项科技成果登记。三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四是加强新品种选育和新品种权保护。加强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新品种权申报登记,开展农作物新品种选育1项,申报新品种权登记2项。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问题7.向上争取的科研项目体量较小。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14日,组织学术委员会推荐蔬菜学科带头人施仕胜申报二级岗专家,推荐茶叶学科带头人马梦君和水产科研骨干文玲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已通过形式审查并公示。二是2024年9月25日,召开科研创新项目谋划研讨会,部署组建青砖茶加工、智慧渔业、桂花农产品等创新团队,谋划融入省科技创新团队。三是2024年10月10日-12日,承办“科创中国”院士专家咸宁行暨麻类科技前沿青年研讨会,邀请华中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等20余家科研单位120余人参加,会议围绕棉花抗虫基因、盐碱地治理、黄麻遗传改良等展开报告,促进麻类产业发展。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问题8.农业科技“五五”工程推进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4日,组建有党委班子成员和各实施团队负责人组成的督导组。二是自2024年11月14日科研部统筹组织开展督导工作。根据各团队的“督导计划”,全面把控项目质量和时效,及时处理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并在资源调度和人员分配上给予支持和协调,确保“五五”工程任务圆满完成。三是2024年12月12日,科研部制定考评细则,邀请5位专家召开年度考评会,对“五五”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问题9.学术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吸纳了一批优秀的高级职称科技人才及学科带头人加入。二是加大学术委员会执行力度,2024年9月25日,召开学术委员会暨科研创新项目谋划研讨会,部署各学科团队联合组建科研创新大团队,制定团队组建计划方案,科研部汇总后上报省农科院,争取融入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大团队。2024年11月28日,召开院学术委员会暨课题组长负责制项目验收评审会,对3个院课题组长负责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评审,均通过评审验收并结题。

    问题10.科研实验室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30日,水产畜牧研究所、苎麻研究所对鱼病检测实验室、苎麻分子实验室进行了集中清扫,清理干净所有杂物。二是2024年11月18日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启用,建成鱼病检测实验室。三是苎麻所与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科技学院签订共享合作协议,共享分子实验室设备。四是新建《咸宁市农业科学院实验室管理规范》,制作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和危化品台账,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实验室管理规范、安全高效。五是对相关科研所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问题11.研究培养成果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10日-12日组织承办2024年“科创中国”院士专家咸宁行暨麻类科技前沿青年研讨会;2024年11月15日主办国家麻类体系咸宁苎麻试验站技术培训会。二是2024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苎麻所先后从达州市农业科学院、中国农科院麻类研究所、华中农业大学引进川苎“16号”“中苎1号”“中苎5号”“中苎3号”“华苎6号”“华苎7号”等品种资源。三是2024年11月1日,向阳湖苎麻实验基地正式实施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主要涉及道路、沟渠清淤美化,修建灌溉和排水渠。

    问题12.育种技术较为落后。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2日-3日,粮油团队积极参加了湖北省糯稻产业发展研讨会,学习交流了最新的育种技术;二是2024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粮油所科研人员跟随省农科院团队赴海南学习田间育种技术,包括优质种质资源识别、分子标记育种等技术,为提升育种水平夯实基础。三是2024年11月,粮油所成功选育1个水稻新品种并申请湖北省水稻区域试验。四是落实种质资源保存工作。2024年10月,粮油所采购2台展示柜,收集并保存展示500余份优质种质资源。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问题13.开展技术服务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25日、11月14日,粮油所、水产畜牧所分别组织开展水产养殖、油菜、玉米种植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科研人员专业素质。二是2024年8月至11月水产畜牧所、粮油所先后深入相关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水产、玉米、油菜等技术服务11次,有力促进了农业科技化生产。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存在的问题

    问题14.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书整改建议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18日组织原种场和种畜场工作人员学习公务用车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单位制度。二是2024年10月16日市原种场和种畜场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修订了《原种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咸宁市畜牧良种场公车管理制度》。三是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书面检查。

    问题15.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到位 。?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院监察室梳理了2021年至2024年的“三重一大”事项,共185项,均按要求报送,未发现漏报现象。二是修订完善了《市农科院“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市农科院原种场和种畜场联合党支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三是2024年11月19日,组织党员干部对新修订的“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集中学习。四是2024年10月29日,对2024年以来涉及“三重一大”的5个重点项目进行督导检查。经检查,项目均按院党委研究部署推进落实,未发现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情况。五是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书面检查。

    问题16.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2日组织财务人员对相关财经法规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对2019年以来的支付凭证开展全面排查,对查出问题的凭证进行更正。三是督促会计人员在转账时将支付摘要具体化、清晰化。

    问题17.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了《咸宁市农科院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责令相关经办人尽快补齐缺少的报销单、合同等附件,完善相关手续。三是对2019年以来的会计凭证进行了自查,对出现的问题已通知经办人进行了整改。四是严格落实。组织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分散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了《咸宁市农科院财务管理制度》。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问题18.合同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院2020-2024年签订的合同进行全面排查,对不规范的合同,及时督促经办人补充完善了相关手续。二是2024年11月19日组织开展了法规制度集中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合同法》,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在合同签订等方面的认识。

    问题19.固定资产登记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水产所、茶叶所对未登记固定资产的试验设备进行盘点,并补登进固定资产系统。二是计划发展部从2024年8月29日到11月30日利用为期三个月的时间对全院所有的办公家具、电脑、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对在用、新增的固定资产进行及时登记,对损毁的资产提出了处置申请。三是重新修订完善了《咸宁市农科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于2024年11月19日对新修订的制度进行了专题培训。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问题20.超预算列支工会经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经办人认真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汲取教训,科学合理地做好后续经费预算。二是2024年11月19日我院组织开展了法规制度集中学习,组织全院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工会法》《预算法》等财务报销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问题21.往来账目长期不清理。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计划发展部对往来账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应核销的应收款挂账及时进行了核销。二是对往来科目进行清理核销,督促相关经办人进行处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提升业务技能。

    问题22.应销账户未销户。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基建账户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未付的工程质保金全部通知支付完毕。二是2024年10月8日向市财政局提交了撤销基建账户申请报告。三是2024年10月10日将基建结余款46405.10元全部上缴财政局往来资金财政专户,完成了基建账户销户工作。

    问题23.制度制定不严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了《科研副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二是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对新的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干部职工对《科研副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的认识。三是2024年11月8日,院纪委委员、办公室、科研部、计划发展部负责同志对2024年以来涉及科研农副产品处置事项的相关重大项目进行了督导检查,并督导各科研所规范处置程序。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问题24.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科研所落实科研副产品实物登记制度,并已按照要求填报完善科研副产品登记台账资料。二是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科研副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制度,严防科研副产品遗登和漏登。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对新的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干部职工对《科研副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的认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问题25.监督检查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科研生产情况,完善了科研副产品处置监督检查方案。二是2024年11月8日,院纪委组织相关部门对粮油所、果蔬所、水产畜牧所的科研副产品处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检查,处置过程由院纪委等部门现场监督,相关资料已向院纪委备案,未发现未备案情况。三是2024年11月11日,督促果蔬、粮油、水产畜牧等科研所向院纪委备案提交了19份处置资料。四是修订完善了《市农科院科研副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并对干部职工进行了讲解。

    问题26.收入未足额上缴财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2-2024年未上缴财政的科研副产品处置收入合计7.97万元已于2024年10月24日足额上缴财政。二是2024年11月19日组织全院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市农科院科研副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

    问题27.对外投资未履行审批手续。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到市财政国资科及农财科了解政策。二是2025年3月13日召开党委会对“对外投资未履行审批手续、资产出租未按程序审批”问题整改事宜进行专题研究。

    问题28.资产出租未按程序审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1日咸宁农科院和咸宁芽旗香茶叶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咸宁农科院将拥有的崇阳县白霓镇回头岭村相关区域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及使用权无偿变更为芽旗香公司,并且变更后已按照“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向上级部门市农科院与文旅投公司进行报备。二是计划发展部联合五丰公司对农高区研发试验区在用、新增的固定资产进行及时登记,对损毁的资产提出了处置申请。

    问题29.随意增加建设成本。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施工方、监理方、审计方相关文件重新评估核查。二是优化基建项目业务流程,加强审批和监督,监督部门参与方案设计变更,强化项目实施监督。三是组织基建专班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增强法律意识。四是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书面检查。

    问题30.违反环保相关规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8日组织干部职工到咸安区环保部门咨询政策,根据环评报告对园区环境影响废水营养液进行收集处置。二是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制定一套针对性、高效性、可持续的废水处理方案。三是委托第三方服务,对制定的污水处理方案及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验收。

    问题31.未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10日,前往市民之家咨询住建部门,了解农业建设项目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质量监管体系政策。二是修订完善了《咸宁市农科院财务管理制度》。三是严格督促各部门执行相关制度,杜绝未办理建设手续的情况发生,确保依规进行项目建设。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问题32.未执行“一事一议”原则。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意见反馈后,严格要求每名班子成员在讨论表决多个议题时做到“一事一议”。二是修订完善了《市农科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党委会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监督保障等内容。三是2024年12月18日,组织党委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修订了《市农科党委会议事规则》,让每名班子成员做到入脑入心、落到实处。

    问题33.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2日在召开第11次党委会,党委班子对5名同志试用期满转正事宜,逐一进行了讨论表决。二是2024年11月14日,组织院党委班子成员、院属各单位负责人和人事干部学习了《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问题34.个别事项先定后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丘陵园地多功能管理机联合研发项目的经费开支情况进行延伸自查,项目实施过程均符合相关要求。二是结合农机所10月科研工作例会,对院财务管理、院内部控制、合同业务内部管理等规章制度进行了集体学习。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问题35.开展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5日、11月27日,水产和农机联合党支部、茶麻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相关干部作了违纪情况说明。二是2024年11月15日,开展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三是2025年2月,院属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问题36.少数干部工作纪律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31日,组织召开工作纪律教育会,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改进作风、强化纪律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巡察后,院办公室加强对干部职工请假、休假的管理,督促严格执行请假、休假报告制度。三是2024年11月4日,院纪委对全院各科室(所)干部职工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无违规行为,工作状态良好。

    问题37.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2019年以来党委讨论干部事项的会议记录誊写到市委组织部发放的专门记录本上。二是2024年11月25日,对人事档案进行整理,对未归档的干部档案资料及时进行了归档。三是2024年11月14日,市农科院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规范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问题38.执行程序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4日,对张智慧等10名同志任职表现进行补充测评,结果显示一致同意正式任职;2024年11月15-20日,院考察组对郑丽等5人试用期表现进行考察,认为其表现良好,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二是对2019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行全面对照检查,确认无其他问题。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四)在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问题39.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存在短板弱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29日到11月30日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对在用、新增的固定进行及时登记,对损毁的资产提出了处置申请。二是重新修订完善了《咸宁市农科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三是2024年11月19日组织全院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咸宁市农科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四是对未登记的44个专利、割灌机、水分仪及变压器在账上进行了补录,从而确保了账实一致。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问题40.在职干部创办企业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对全院75名干部在职创办企业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违规创办企业的情况。二是2024年11月,督促程繁杨在在职创业协议中补充报备湖北瑶红科技有限公司。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问题41.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8日、12月23日,对拨付给杨畈村和晨光村的产业发展资金和扶贫资金进行了核实,均做到了专款专用,帮扶成效显著,促进了乡村产业发展。二是重新修订完善《咸宁市农科院财务管理制度》,强调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问题42.公务接待费用管理混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流程。二是2024年11月19日组织全院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制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持续推进整改落实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坚持紧盯不放,持续组织推进,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2.持续强化常态长效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或者完善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努力构建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3.持续深化成果运用

    坚持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牢牢把握新时代农业科技工作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凝心聚力开展科技创新与科技服务,以实际行动助力咸宁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715-8256437;地址:咸宁市贺胜路168号;电子邮箱:734164980@qq.com。

    ?


    中共咸宁市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 ? ? ? ? ? ? ? ? ?2025年7月2日